组织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民建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
日期:2020-06-08  作者:侯昌盛

2020年6月5日下午,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民建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陈定荣,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彭媛媛,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滕远升,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党派处处长魏书华,民建南京市委秘书长陈干法、民建南京市委办公室主任何洋,民建南京市委监督委委员夏文浩等领导出席成立大会。会议由民建南京市委组织处处长马晶主持。

会上,首先由陈干法秘书长宣读了《关于成立民建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委员会的决定》。

随后,陈定荣副主委与彭媛媛部长共同为“中国民主建国会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委员会”揭牌。

按照选举程序,会议选举产生了7名基层委员会班子成员。在第一次基层委会议上,李荣春任民建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委员会主任委员,浦口区基层委员会下设三个支部。陈定荣副主委为基层委员会授印。

李荣春主委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带领基层委员会的全体会员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组织建设,加强履职尽责,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浦口高质量发展贡献党派力量。

中共市委统战部党派处处长魏书华对民建浦口区基层委员会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增强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会员切实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是要积极履职尽责。发挥党派界别优势,围绕江北新区、浦口区委的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扎实做好组织发展和成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会员政治素质,改善会员队伍结构。

彭媛媛部长对民建浦口区基层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前期民建综支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肯定。她指出,民建浦口区基层委员会是浦口区成立的第一个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标志着浦口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进入了新的里程。彭媛媛部长对民建浦口基层委今后的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提升政治把握能力。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要围绕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参政党作用。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要顺应新形势,不断增强组织活力。主动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充分激发广大民建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高质量建设“江北明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定荣主委对上届支部所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对上届支部班子成员表示了衷心感谢。同时,对新任基层委员会班子成员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认真学习《会章》《会史》、国家大政方针、政策要求和有关基层组织制度,把基层支部和基层委工作开展好,把上级要求和总体工作部署安排好、落实好;二是抓好自身建设,发挥好基层委员会的牵头和组织职能,争创“有形象、有位置、有声音、有品牌、有成绩”的“五有”基层组织;三是正确处理好基层委员会和下辖支部的关系,统筹协作,互助互动,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对浦口区基层委员会今后工作提出了新希望: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以高标准高站位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画好最美同心圆。二是要坚持民建特色,提升履职能力。围绕浦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为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在尽责履职上有新作为;积极组织开展有影响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活动,以“思源工程”为平台,不断拓宽社会服务新领域,在社会服务上有新成效。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建立健全基层委领导集体议事制度及相关工作制度,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新”“三好”要求,着力推进五种能力建设;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会员之家”活动阵地的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打造区级基层组织工作亮点,做出特色、做出成绩、做出影响。

另在民建南京市委组织处的主持指导下,完成了浦口区基层委员会下设三个支部的成立及支委会选举工作。

编辑:邵辉


南京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南京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南京民建和南京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南京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南京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南京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