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委会工作
专委会工作
日期:2024-11-04 | 作者:马双 |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中国共产党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了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参政议政材料,确保草案能够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公平竞争。
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月29日,民建南京市委财政金融委员会、秦淮区基层委员会联合新街口商圈人大代表联络站举办《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题调研会。民建南京市委、南京市人大法工委、秦淮区人大常委会、秦淮区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市、区人大代表、法学教授、民营企业家和律师代表共计40余人齐聚一堂,聚焦主题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
民建南京市委副主委汪洁在致辞中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民营经济,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中国民主建国会作为经济界人士为主界别的民主党派,长期关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职能,希望通过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律师和民营企业家,大家的集思广益,共同探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建议,助力党和政府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会上,民建会员、江苏品映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双为参会代表作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民营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和法学专家代表分别就立法目的、意义、对未来司法实践的影响等话题展开多角度讨论,并针对草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与会代表表示,此次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为实现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连勇对与会代表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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