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
日期:2022-10-20 | 作者:高宗莹 |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推广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全国各地认真学习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经验做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多年来已40余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要学习推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诉源治理作为枫桥经验的发展和实践,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其核心要义是“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调研南京市律师积极参与本市司法系统组织的调解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10月18日上午,民建南京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赴南京市律师协会召开诉源治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建南京市委副主委冯驰、社法委主任严震参加了座谈,会议由社法委副主任吴宇主持。
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贾政和介绍了南京市律协的基本情况。南京市律师协会是由全体执业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于 1990年 12月经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目前是第八届。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8名,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工作机构,协会设立 24个专门委员会和30个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专项研究、业务指导和培训交流。
南京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庆介绍了律师调解的性质,法院诉讼案件调解及相应收费不好定性等问题,他希望顶层加强重视,建议经费前置保障,建立健全选聘、培训、管理、激励机制,整合业务窗口,提高案件调解率。
南京市司法局及南京市律协相关人员还介绍了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实际工作的情况,总结了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普遍反映调解工作量大,没有成果体现、经费补贴过低,律师调解公信度低、调解转立案效率等问题,也提出了增强调解培训、老带新、提高调解补贴等建议。
严震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民建南京市委社会法制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他提出,大多数诉源与律师代理和律师咨询相关,应以律师诉讼调解目标思维体系作为各方促进诉讼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基石和参考方向;希望律师协会制订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业务指引统一律师调解工作的业务流程,以提高调解实效;建议发挥实习律师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以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带实习律师调解的工作方式,扩面增效;诉源治理要抓住纠纷起因和诉讼后两大重要节点和相应载体,在经费、精神、和责任机制方面完善保障,充分发挥律师专长优势,以有效调解机制提升诉源治理目标的达成。
冯驰副主委对与会代表的精彩分享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希望能创新工作方式,将南京诉源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他向大家介绍了市中院关于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相关的文件、程序和规范。他指出,中共中央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如何发挥好律师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是一个重要课题,民建南京市委社法委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将大家的意见认真整理并形成有亮点、可行性强的调研报告。
南京民建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南京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南京民建和南京民建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如有需要链接转载或其它方式调用者,请注明摘自“南京民建网站”或相关字样。
②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南京民建”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和促进交流之目的,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我们不作任何承诺保证,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南京民建",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